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的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

醉驾的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什么情况下的醉驾可以免除处罚因为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而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由此可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是必然的,这一般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作出处罚。至于刑事方面的责任,自从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后,就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因为此时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的,那往往不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案件公开审理吗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案件公开审理吗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5700......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


·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是多少?
      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是多少?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没有明确的标准,根据情节而定。1、与一般违法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


·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移送公安办法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得损坏环境卫生,高污染的行业限制发展甚至取缔,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移送公安办法出台,各相关企业应该......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规定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规定是什么?工伤的认定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


·垃圾短信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垃圾短信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行为;对于垃圾短信的发送者来说,向消费者发送信息无非是为其五花八门的服务项目做宣传,然而......


·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一、单位不给报销路费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
      一、单位不给报销路费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吗?不可以随时提出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