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伤害罪中伤害部位如何认定?

故意伤害罪中伤害部位如何认定?伤害行为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二、故意伤害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如果公民出现了非故意伤害的行为后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则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已经造成了他人的人身出现损害后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那么侵权方就需要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同案犯一人选择认罪认罚一人未到案怎么办?
      现在的很多犯罪分子都是选择的团伙进行作案,团伙作案的情况的话,如果至抓到一个人,有同伙是还在逃的情况的话,那么对于处罚的决定会比较难以召开的......


·共同犯罪的既遂未遂有什么区别?
      共同犯罪的既遂未遂有什么区别?一、共同犯罪的既遂未遂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


·2023房屋怎样才算已交付?
      房屋怎样才算已交付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名下房子归谁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名下房子归谁父母死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其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原则上各个继承人都应当均等的分割遗产。......


·申领工伤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在中国,工伤待遇也是一个热议话题,很多人都会多少有点自己的想法关于这方面法律的规定,很多人都会很关注这一块,特别是工作中比较容易受伤的,觉得......


·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
      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来说,大部分同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同,因此会产生一个小问题: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如何正确恰当解决这个问题让许多人没有......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缓刑通常是在法官对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宣告的,而只有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的,那么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但对于罪犯来讲,被宣告缓刑后会......


·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女方不孕的原因而离婚的案件还是比较少见的,这种可能在比较传统的家庭中多发。女方不孕并不属于法......


·领了结婚证彩礼钱共同财产上是怎样定义的
      一,领了结婚证彩礼钱共同财产上是怎样定义的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赠与的,一般按照......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合同已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应。但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因为许多不可控的因素......


·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打击方法有哪些
      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打击方法有哪些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消费等行为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