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签订合作意向协议能约定违约金吗?

签订合作意向协议能约定违约金吗?双方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时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写违约责任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在出资或协议增资方面。要看合伙人是否按时、足额地依协议履行出资义务,企业经营中决定增加出资的,合伙人是否严格按决定执行,然后据此规定对未履行这种义务者如何处理,如果由此造成企业或其他合伙人损失的,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等。2、在企业事务执行方面。要看当事人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否越权执行企业事务,发生不履行职责或越权执行事务如何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如何处理,造成企业的损失是否以及如何由当事人承担。3、在合伙人的操行方面。要规定合伙人如从事同企业的竞争业务,擅自与企业进行交易,单独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的如何处理。对此类问题法律规定有处理办法,合伙协议应确定要否对这类行为作出更为严厉的规定(企业内部可以从重处罚,但不能罚过其责,由此损害该合伙人的合法利益)至于对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主要是要求违约者承担或部分承担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停止或部分停止委托其执行事务的权力,以至对其予以除名等。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在双方进行了约定后也是可以与对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维护和规范对方的行为,为了更好地制约对方的行为也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因为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以及惩罚性的性质,所以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约的行为后都是要承担赔偿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吗?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


·定位修改能过网贷吗,申请网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很多网络贷款平台由于自身的审核机制较为欠缺,而且很多网络贷款平台的借贷条件是非常简单的,所以为了防止存在贷款者逃单的情况,部分贷款平台会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需准备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办需准备哪些资料?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登记备案1、第八条各类私募基金募......


·第三人财产侵权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些财产侵权案件当中其实是由于第三人的介入才导致的,可现在也有很多人购买的都有保险公司的财产侵权险。人们在遇到类似状况以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


·工程合同对垫资约定不明,怎么追讨工程垫资?
      在实践中,当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垫资约定不明时,往往极易引发纠纷,如有无利息、何时还款、以什么方式还款等,都可能引发双方纠纷。这时,承包人要......


·婚外情在财产分割中应该怎样办理
      婚外情在财产分割中应该怎样办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


·一、代书遗嘱需要继承人在场吗?
      一、代书遗嘱需要继承人在场吗?没有必要要求继承人一定在场,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


·离婚时可以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离婚时可以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


·醉驾可以保释出来吗?
      醉驾可以保释出来吗?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


·什么是持枪聚众斗殴事件?
      什么是持枪聚众斗殴事件?当今社会那些三教九流之地都会时常发生所谓的持枪聚众斗殴事件。为什么会有那些事情发生呢?很显然,应该是为了某些事情一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