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人仲字(20 ]第号:
  年 月 日送来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 )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见下列第 项:
  1、申请人与本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2、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
  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
  4、申请人无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5、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超过仲裁申请时效;
  6、本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7、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的;
  8、其他。
  二○ 年 月 日
  附注:因第1~5项及第8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第6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第7项事由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在准备齐备申请材料后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文书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一条 对不符合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不符合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或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劳动争议不予受理通知书格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从中可以看出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书之后并不是劳动争议就能被受理的。如果出现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情形时仲裁委员会就将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原因。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欠款
      夫妻欠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的,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协商比例承担债务,如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承担,......


·离婚官司判决后两年内是否可以解决
      一,离婚官司判决后两年内是否可以解决不会。但是,从第一次上诉的第一天起既是没有判决,在180天后还是会按离婚发证的。因为新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双方......


·抢夺未遂会怎么判刑处罚
      抢夺未遂会怎么判刑处罚一、抢夺未遂会怎么判刑处罚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


·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住宅土地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一、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如何处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能交付使用,由施......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限制性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限制性吗?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有限制性吗?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限是有限制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


·未成年年满18岁监护人还需要履行义务嘛?
      未成年年满18岁监护人还需要履行义务嘛?未成年年满18岁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不需要履行义务了。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


·2023重婚罪可由谁来告
      一、重婚罪可由谁来告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