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关部门会在两个轻伤案件判多久

一,有关部门会在两个轻伤案件判多久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二,能否判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三,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自己只要涉及故意伤害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积极的处理确定自己的环节解决不会有太多的冲突,毕竟自己已经触犯了有关法律自己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如果自己在问题的解决上没有进行有效的准备,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比较棘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公司法人劳动合同......


·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哪些?
      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哪些?绑架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是什么?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相关处罚标准,应当分别视不同情况而处以轻重有别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之各行为......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


·北京疫情减免社保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公众号提交缓缴申请,同时,要如实填报最近一个月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


·担保期限是多长?
      为他人担保,如无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根据《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是什么?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是什么年检,即“年度检验”。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个体工商户需在工......


·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
      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在现在的购房活动中,成功购房的标记为是否获得房产所有权证,并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证有太多的关注,所以人们常常忽略了......


·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延期的规定公司再生产中经常会有一些投标项目,再投标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需要将投标有效期延长,很多公司不清楚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具体......


·交通事故遭人威胁怎么破?
      一、交通事故遭人威胁怎么破?交通事故遭人威胁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承担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