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

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
  
  一、漏罪和新罪区别有哪些?
  
  
  漏罪是在法院审理之前就已经犯罪,但是法院审理的时候没有被侦破,没有被发现,在服刑阶段发现之前还有触犯的罪名没有经过法院审理。而对于新罪是在服刑期间重新犯罪。
  
  二、漏罪的相关条款?
  
  
  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
  
  如犯罪分子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刑期执行三年后,又发现有故意伤害罪被有期徒刑五年,两罪总合刑期为十四年,决定执行十二年,在后罪判决前犯罪分子前罪已服刑三年,在决定十二年的执行期限中减去三年,犯罪分子最后还将执行刑罚九年。
  
  对漏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并后减”原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期。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三、新罪的相关条款?
  
  
  对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的,应当执行数罪并罚。
  
  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是采用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后罪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刑期,已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决定执行的刑期之内,即执行“先减后并”,这与有漏罪的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不同,这样计算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最高期限有可能超过二十年,这是因为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说明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应当给予重处。如犯抢劫罪被判十一年,执行三年后又犯故意致人重伤罪被判十三年,对该犯的数罪并罚适用“先减后并”,即11年-3年 14年=22年,依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的规定,决定执行二十年,但罪犯在监狱已执行了三年,其实已服刑期已达二十三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漏罪和新罪两种的区别一般就在于一个是属于刑期中产生的罪行;一个是属于刑期之后所犯的罪行,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不同的罪行所判决的条款就会不一样,最重要的是要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什么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


·人身伤害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起点是怎样的
      人身伤害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起点是怎样的人身伤害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起点是怎样的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


·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渎职罪是什么意思吗?其实渎职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刑法中规定的类罪,也就是说其中包括了很多的具体罪名。那么渎职罪到底包括了哪些呢?......


·那些情况不属于工伤2023
      那些情况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城市中每一套放出都是有自己的价格的,这需要感觉多方面的因素进
      城市中每一套放出都是有自己的价格的,这需要感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确定,而不能仅仅由房产所有人决定。不过您知道,城市私房买卖价格怎样确定吗?我们......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一般是12.2万元,如果投保人无责,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12100元。1、机......


·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提出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关于案件的审判,这个内容,在诉讼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关于审判案件有两种类型的一种是民事类案件还有就是刑事类案件,两种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程序是......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


·行政拘留最久多久 行政拘留有什么后果
      行政拘留最久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1、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


·异地扣分违章车辆怎么处理?
      异地扣分违章车辆怎么处理?异地扣分违章车辆怎么处理?异地扣分违章的车辆处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