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收购股东变化后的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收购股东变化后的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收购股东变化后的变更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
  
  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股权收购的流程
  
  第一,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二,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第三,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第四,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第五,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第六,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第七,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第八,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第九,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第十,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第十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十二,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第十三,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 (可选);
  
  股东股权被收购以后,股东的名字自然就会发生变化,那么股东更名除了需要到工商局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之外,公司章程等这些也都得全部进行修改的。但是,股东更名这件事情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到工商局当年去办理,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自然就知道怎么操作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会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酒后驾车怎么处理在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这些交通事故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由于驾驶者喝酒后驾驶造成的......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


·对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情况不同那自然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要是罪犯同时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还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那要是被认定为教唆犯的话......


·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就业和劳动
      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就业和劳动,我们在进入单位或者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在工作期间,如果不慎发生意外,即造成工伤。如果造成了工......


·风险投资项目计划书怎么写?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但是他又不需要抵押,即使失败了也不会背上债务。但是它风险很高,所以要有一个好的眼光和清晰聪明的大脑去投资有前......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


·我国遗产有哪些认定的条件?
      我国遗产有哪些认定的条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认定情况有:1.时间点问题,即“死亡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


·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怎么办?
      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怎么办?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


·在夫妻之间办理房产更名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
      在夫妻之间办理房产更名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办理房产更名登记就是更常见的了。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夫......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至子女名下
      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在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对于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参加审判的人员中会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进行回避,方可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