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餐饮股东分工和职责怎么确定?

餐饮股东分工和职责怎么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之间协商好,书面约定即可,没有固定的分工,也可以根据投资额占总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股权,根据股权比例或者协议中特别注明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二、股东义务(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三、股东的法律责任(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违反权利不得滥用义务的法律后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对于餐饮股东的分工和职责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结合公司的章程来处理,但一般来说,股权比例大的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显然是更大的,具体情况下,也可以召开股东会对相关职责分工进行明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方陪嫁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陪嫁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


·商标续展延期需要多少费用?
      商标续展延期需要多少费用?1、商标续展延期的费用是500元,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12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


·在我国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
      国家在对于建筑工程的时候都是严格把关的,其不仅仅需要保障该建筑的安全性,同时也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保障,以此是非常重要的步骤。下面就由我们为您......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当与国外一些企业进行合作时,需要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


·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内容
      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内容现在不少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活动来开拓市场,除了这些股份制企业外不少商业银行也通过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方式积极开发国际市场......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一、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在家中办公一旦发生意外,必须要尽快报告单位,并把警察出具的证据、事故鉴定书、以......


·离婚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离婚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


·摩托车没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摩托车因为其便利性以及易于操作的性质使得社会上很多人都会选择骑摩托车出行,但是骑者不遵守规则再加上车速调控的问题就非常容易出现意外,但摩托车......


·遗忘物是指失主在不经意的时候遗落在某地的财物,很多人都会面临
      遗忘物是指失主在不经意的时候遗落在某地的财物,很多人都会面临着一个疑问,当看见遗忘物而私自拿走时,是否会构成侵占罪或者更严重的盗窃罪。其实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脑挫裂伤交通事故是几级伤残?
      一、脑挫裂伤交通事故是几级伤残?1、汽车类车祸脑挫裂具体属于八级伤残,摩托车这类的就是普通的外皮擦破如果伤口较大,按照原来的法医鉴定标准,通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