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宽展期是多久?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宽展期是多久
  
  一、商标法规定商标的宽展期是多久?
  
  商标的宽展期是商标到期以后的六个月,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申请书件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三、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
  
  (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
  
  (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
  
  (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
  
  (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
  
  像是商标的宽展期那都是公开透明的,等同于法律上一共给了当事人一年半的时间来办理商标续展。如果商标申请注册以后市场价值也与日俱增,作为商家来讲,根本就不可能忽视了商标续展这件事的,因为商标的有效期在注册证书上写的也很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南京工伤鉴定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鉴定属于工伤认定中的一种,但是和工伤认定之间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当员工发生工伤的时候,首先应该先进行积极的治疗,等到生命没有危险之后要在法......


·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其发展和改革的步伐也是有目共睹的。其实
      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其发展和改革的步伐也是有目共睹的。其实,太原市发改委在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和调整,也是可以借鉴一下一些发达城市的方法的。比......


·正本提单什么时候出
      正本提单什么时候出在外贸交易中,正本提单是不少朋友的选择。正本提单有严格的提单制度,确保出口和进口货物的严格规范。对出具正本提单的时间也规定......


·一、没有住院给不给误工费?
      一、没有住院给不给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受害人有没有住院,只要有收入减少的情况,并且能够出示证据,就可以依法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具......


·劳动单位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几时给
      劳动单位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几十给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会发放的,因为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只要劳动,那么就有权利享受到相应的劳动收入,即使是被辞退,......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对于非法行医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情节下,才会被认定为非法行医罪,那么此时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才会涉及到刑......


·几年前贩毒现在没证据可以定罪吗
      几年前贩毒现在没证据可以定罪吗一、几年前贩毒现在没证据可以定罪吗?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


·消费价格欺诈怎么赔付?
      消费价格欺诈怎么赔付?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男方不给抚养费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


·劳动法产假分类包括哪些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劳动法产假分类有: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有哪些差异
      在合同关系中,同样是不讲诚信、有欺骗行为,有时候仅会被人定为民事欺诈,但有时却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犯罪。那么,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和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