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纠纷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

民事纠纷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民事纠纷开庭后几个月的时间判决,因为我们国家关于民事方面的审判是有一个具体的审判日期的,基本上都是需要在6个月之内来审理完毕,当然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的话,经过本院的院长的批准之后,可以再次的进行一个延长。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二、民事诉讼一审程序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的人关于一些民事纠纷,之所以不愿意去法院来进行诉讼解决的话就是因为觉得这样的一种诉讼活动的时间过长,自己等不起,当然了,我们国家为了规定相关的效率提高,也规定必须是在6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影响你退休领取退休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


·老人再婚财产怎么继承
      老人再婚在现今社会是比较普遍的,老人再婚对于老人的老年生活带来了不少好处。不过,如果老人再婚财产怎么继承呢?这是很对老人子女在老人再婚后,考......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
      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范围如何划分?在当今社会中,许多人都会遇到关于人身损害的问题,此时如果选择法律手段来解决相关问题,可以规避许多纠纷和不......


·一、脑死亡 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一、脑死亡工伤认定如何处理?如该脑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


·监护在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监护在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相信在谈到监护人时,浮现在您脑海之中的是自己的父母吧。事实上,监护在民法典的规定是比较广的,不仅父母可以成为......


·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知道夫妻要是打算通过分居方式来离婚,此时需要符合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有关于分居时间的要求。那夫妻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吗?
      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吗?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对于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向要更换审理的司法机关的,必须要在检察院接受上诉请求之后......


·标准的入股合作合同
      标准的入股合作合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人们越来越不满足于现在的收入,一部分人会选择入股公司、企......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


·自愿加班不给加班费吗?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并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而是员工自己自愿主动的留下来加班。那劳动者自愿加班不给加班费吗?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会拒绝单位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