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医疗期可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医疗期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医疗期可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医疗待遇要注意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协议医院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诊疗、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过认定,确认劳动者遭受工伤的,用人单位在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则相应的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否则的话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工伤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一般停工留薪期期限并不会计入工伤劳动者的医疗期期限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店面转让合同对方违约应该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店面转让合同对方违约应该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一方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时,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


·一、微信被骗500可以报警吗
      一、微信被骗500可以报警吗?被骗500元,报警不够立案条件。不过你还是应当报警的,虽然个案不够立案条件,如果这类案件多了,可以到这个犯罪嫌疑人并......


·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有哪些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有的时候是采用的简易程序,有的情况下则是用普通程序进行处理。具体对事故采用哪种程序,需要看法律中的规定是怎样的。具体可......


·一、工伤认定时间的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时间的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


·民事诉讼中不配合鉴定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不配合鉴定怎么办?当今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多的人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如今,民事诉讼随处可见。在诉讼中,......


·哪些情况下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
      哪些情况下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安传唤和拘传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罪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罪可以判缓刑吗?是可以判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有哪些
      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有哪些私募基金注册停止的原因:一、私募快速增长进入“冷静期”1、2016年1月13日,有私募机构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预审驳回......


·可以强制羁押吗?羁押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羁押是对于是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状态的一种形式,对于羁押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羁押的话地点是不限的,是处于侦察阶段的,但是不可以随意羁押,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