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按注册资本金收购股份的条件是什么?

按注册资本金收购股份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份收购的司法解释股份收购,就是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一般是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收购股份通常是试探性的多角化经营的开始和策略性的投资,或是为了强化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联,如参股供应商以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和价格优惠,参股经销商以求产品销售的顺畅、贷款回收的及时等。还有一些企业购买股份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通过股份的买卖交易获利。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按发行对象,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发给出资人作为公司资本部分所有权的凭证,成为股东以此获得股息和红利。以上就是按照注册资本金收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公司必须是在存在盈利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收购处理,否则可以涉及到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多少钱会立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多少钱会立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


·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
      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一、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因经济纠纷私闯民宅的,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已经签订了,而且合同买卖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各司其职的执......


·生活中谁都会遇到一些难事
      生活中谁都会遇到一些难事,一旦自己的经济无法承受时,除了找人借钱以外,就只剩下贷款。对于贷款您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大多数人买房都会贷款,因此......


·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怎么样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滥用职权罪由于我国公职人员的权力太大,且没有监管,导致滥用职权的行为频发,严重的将会构成滥用职权罪,那滥......


·在我国对于醉驾案底有什么影响在我国酒驾留下案底的
      在我国对于醉驾案底有什么影响在我国酒驾留下案底的影响有因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


·持刀伤人私了会判刑吗?
      持刀伤人私了会判刑吗持刀致人重伤,受害人签字私了,还会判刑,刑事案件,受害人无权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二、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健康权纠纷中都会......


·第三责任险与强制险有什么区别?
      第三责任险与强制险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根据国家规定,车辆第三者强制险保费针对六座以下的私家车保费定为950元,当车主一旦发生交通意外的时候......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