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网上发布拖欠工资公司名称算违法吗?

网上发布拖欠工资公司名称算违法吗?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在网上发布真实的信息不属于侵害对方名誉权的行为,可以不予以删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二、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申请劳动仲裁,其实和去法院起诉差不多,首先要准备好扎实的证据,然后写个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要写清楚你的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还有你的请求和基于这些请求的理由和事实,最好是附上证据清单等,员工提出申请后,仲裁委会在五日内做出决定,这个决定是受理还是不受理,这个和去法院起诉不一样,法院是登记制,他们是审查制,如果不受理或者不做出任何答复,这个时候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说仲裁委不管或者拖着的就当他已经处理了,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了,如果他受理了,那程序基本上和打官司差不多,仲裁委会制作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然后定开庭时间,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调解,调解不成,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小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侵犯员工利益。作为员工应当收集其拖欠工资证据材料,去劳动局投诉或仲裁都是维权手段,当然,其可以在网上公布公司拖欠工资事实,这不算违法,不构成侵权。如果准备申请仲裁,在纠纷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赔偿
      如果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赔偿?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深圳醉驾直接放掉可能还是会被判刑的,因为交警将醉驾的司机放行而没有采取措施将其关押可能是因为情节不是严重,......


·签订债权抵押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订债权抵押协议要注意什么一、签订债权抵押协议要注意什么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商标权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被社会高度关注。商标专用权质押需要知道什么?对于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问题国家做出了......


·受贿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受贿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受贿论处......


·猥亵他人应该怎么处罚
      猥亵他人应该怎么处罚一男子捡到一张外卖订单获悉了女子的身份、电话等信息之后深夜给女子打电话将其骗下楼,在黑暗的车里实施猥亵。事发后,女子立......


·一、协议离婚后要求对方精神赔偿可以吗?
      一、协议离婚后要求对方精神赔偿可以吗?可以要求;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
      抚养权对于每一对夫妻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出现矛盾与纷争,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就是如果有一......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


·教师对于大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教师在处理打架的事情上,一定要冷静,科学的处理,不能留下隐患。1、作为老师处理任何事情自己都不能先发怒,要心平气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认识到学生......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