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复发的范围认定是什么?

工伤复发的范围认定是什么?疾患与原工伤位置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是工伤复发的范围。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二、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 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员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了损伤,有些是暂时的,有些伤害却是一辈子都无法痊愈的,反反复复会一直伴随员工一生。相信每个公司、工厂都会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守则,防患于未然,将一切危险因素都杜绝,这比受伤之后的治疗和赔偿要更有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打架未协调好派出所关多久?
      打架未协调好派出所关多久?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证据?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证据有哪些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证据有哪些1.是否明知应予执行的是生效判决、裁定;2.是否明知具有执行能力;3.拒......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一百八十......


·河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河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


·网上开设赌场能取保候审吗
      视情况而定。网上开设赌场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在欠款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其实可能对方真的不具有还债的能力,但这个时候对于债权人来讲,并不会因为对方不具有还债能力就免除了债务,毕竟债权人的......


·偷税漏税逃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
      偷税漏税逃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偷税漏税逃税抗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


·不认定为工伤后要如何解决
      不认定为工伤后要如何解决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


·故意伤害他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害他人都构成犯罪吗?故意伤害的行为,最后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之后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实践中,有的人认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都是......


·请求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请求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内容是怎么样的?一、请求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申请书内容是怎么样的?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书1、......


·给的陪嫁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给的陪嫁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