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当然,现在也是慎重适用死刑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判处死刑。那么一般来讲,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案件怎样辩护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 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 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如今,我国正逐步的减少死刑的罪名,这也可以看出我国现在慎杀少杀的态度。法官要想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话,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判决生效之后还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至于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是什么?
      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是什么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往往会发生无法承担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只好寻求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责任一方来一起解决......


·合法维权与“碰瓷”的界限是什么?
      合法维权与“碰瓷”的界限是什么此前,有食客称7月13日晚上在杜海涛餐厅就餐后出现腹泻,被诊断急性肠胃炎。食客与餐厅协商,餐厅原本承诺在7月16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


·在我国买房要求送什么东西?
      在我国买房要求送什么东西?买房只能打折没有赠礼!要是新房的话,在买之前看开发商的五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证、商品房预售......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下是指国家的机关人员。通常情况下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犯错,例如收受贿赂后,如果收受的贿赂金......


·工程转包判刑几年
      不判刑。属于行政处罚。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股东欠债个人房产会被执行吗?
      股东欠债个人房产会被执行吗?股东其它财产不够抵债的,可能会被执行,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人伤我怎么去交警队提车?
      一、在我国交通事故人伤我怎么去交警队提车?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