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审判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民事审判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上述材料中被告没有权利去申请回避的,因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证明法官与原告是否有何种关系。其次如果有权利申请,被告要求书面回复,是否书面回复还是口头回复应该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民诉的第48条规定二、回避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理或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三、回避的程序回避的提出,可以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主动自行提出。回避应当在案件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程序为: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除了适用于审判人员外,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以及勘验人也是同样适用的。而如果这些人发现自身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可以自行回避。若是当事人发现有法定回避情形,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们回避,此时申请回避的方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酒酒驾判几年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


·继承遗失物拥有所有权吗?
      遗失物是会产生所有权的,所有权的继承是有些分歧的,比如遗产的继承和债务的继承,还有就是遗失物的继承。遗失物不仅仅是指丢了的东西,还包括其他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00毫升属于酒驾还是醉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00毫升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应该属于醉驾。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


·肇事逃逸商业险如何理赔
      如果车主出现肇事逃逸的行为,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中也存在一个管辖的问题。如果被告认为管辖法院不正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样就不利于案件的正常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
      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个地方情况不同有一些大同小异。不过一般单位承诺提到报警后5-10分钟之内出发,至于到达时间,应该视肇事地点与出警地的距......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醉酒驾车的依据主要是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在具体实际中,交管人员在初步检查时一......


·为什么不能进行全民死刑投票
      死刑的存在一直是存在争议的,支持方觉得死刑可以减少犯罪现象,维护被害者的利益。反对方认为死刑是剥夺了犯罪分子的人权,是属于一种不人道的处罚手......


·民事诉讼多久失效?
      民事诉讼多久失效?一、民事诉讼多久失效?不同的案子,时效不同,有三年、四年、最长二十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但丧失胜诉权。《民法......


·赌博自首如何处理
      涉嫌赌博罪的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023年轻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轻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轻重伤鉴定标准如下:5 损伤程度分级5.1颅脑、脊髓损伤5.1.1重伤一级a)植物生存状态。b)四肢瘫(三肢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