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范围

民事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有多长时间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与《通知》、《规定》相比,《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法院会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财物,作为担保。要是申请人不提供担保,那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通常这个担保,就是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从担保财产中赔偿给被申请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争夺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企业因拆迁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近年来,拆迁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政府拆迁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面对不法拆迁时,经和平手段无法解决......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决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根据行为的性质来确定处罚的眼中程度。在我国刑法上,这也就是量刑的标准问题。那么......


·无证驾驶去处理说等通知需要多久?
      无证驾驶去处理说等通知需要多久?无证驾驶去处理说等通知需要几个礼拜的时间甚至几天的时间,无证驾驶处罚如下所述,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内容变化有哪些?
      最近有人问道自己亲人的公司变更债权债务,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影响。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主要是想告诉您,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属于公司的财产,所以就算......


·一、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1、因疫情依法被隔离的工资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


·一、离婚协议财产复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财产复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除了会受到......


·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怎么处理?
      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怎么处理?一、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怎么处理?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


·买二手房特别关注点
      看二手房和看新房有相似之处,但是还是有一些特点。因为是旧房子,可能毛病多些,所以看房子的原则就是加倍细心,看起来也麻烦些。但是要知道现在的麻......


·加班4小时工资怎么算的
      加班4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