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检察院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二、刑事案件抗诉的种类有哪些?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2、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接受抗诉的机关为抗诉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刑事方面的案件审理的时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三方的主体法院负责审理,而被害人是作为相关的人员,也是列席其中,检察机关主要是提起公诉的,因此当抗诉发生的时候可以向检察院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房产买卖合同解除约定诉讼费原告承担是否合法?
      一、房产买卖合同解除约定诉讼费原告承担是否合法?不合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


·其他股东未出资如何处理?
      其他股东未出资如何处理?其他股东未出资应当按期足额地缴纳公司章程当中所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度。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事故受害者一方的近亲属有权对侵害受害者生命的一方提起诉讼或者寻求赔偿,当受害者不幸死亡时,其近亲属还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我......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立案,这......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一、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吗?夫妻做了财产公证受法律保护。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


·一、十八岁自然人规定有哪些
      一、十八岁自然人规定有哪些《民法典》中关于18岁的年龄规定有: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


·交通事故判缓刑驾照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判缓刑驾照怎么办?如果判刑是因为交通肇事,那么就是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而判缓刑,你的驾驶证就应当吊销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


·司法鉴定轻伤怎么赔偿?
      在许多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一些案件中,经常会有人受到伤害,受到伤害的人按照规定应被给予一定的补偿,赔偿的项目与标准是统一......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


·犯罪中止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法律认定是怎样的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