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申请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四类事项不具有效力,已经执行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如当事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采取诉讼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据上述四种情形已经支付的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如果不予返还,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则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二、商标无效宣告诉讼需要多久时间?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这个比较简单的话就走简易程序,一般情况是三个月。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无效宣告应当由申请人先向商标局作出,如果是商标局作出无效宣告或者是驳回申请之后,对商标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决定作出之后的十天之内进行申诉,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再次评审,然后作出对被申请宣告无效的商标效力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天津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天津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由参保人员选择。一档......


·临时工周末加班会有双倍工资吗
      临时工周末加班会有双倍工资吗有,“临时工”的概念早已不复存在。临时工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法》施行后,......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


·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刑事犯罪是有一个追诉期的,开设赌场罪也不例外,一旦过了追诉期国家机关就不会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您知道开设赌场罪追诉期......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一、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不会被判刑,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只要符合条件......


·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
      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一、个人工程款不给怎么起诉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一,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


·一、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年休假 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双方没有
      一、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年休假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不强制要求单位为返聘人员提供带薪年假。二、职工享受年假的条件是什么根......


·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一、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占有他人财产罪的规定是新《刑法》分则第五章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车祸误工费没有保险怎么赔偿?
      车祸误工费没有保险怎么赔偿?自费进行赔偿误工费赔偿标准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