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三个人贩毒700克冰毒应当判刑多久?

三个人贩毒700克冰毒应当判刑多久?
  
  一、三个人贩毒700克冰毒应当判刑多久?
  
  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方式包括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还是制造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的,就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从一重罪而出发,而不应当进行数罪并罚,还有就是,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必须是存在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如果不是明知自己出售的是毒品的,就不应以贩毒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传销非法集资是否一样
      传销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给当事人进行洗脑,在洗脑以后,当事人甚至是在自愿的情况之下加入传销组织。正是因为这样,传销的团体越来越大,致使受害......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


·一、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伤残鉴定要等伤痊愈以后做。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劳动者要......


·单方面离婚的证据一般都包括哪些?
      单方面离婚的证据一般都包括哪些?(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职业打假6人被批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职业打假6人被批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职业打假6人被批捕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


·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如何处理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都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而认定部门在作出了结果之后,则也会作出书面的通知。但对......


·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委托人违约和受托人违约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赌博被处理多次会累计吗
      会,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不认定为犯罪。......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有时要报警处理,交警赶来后要对现场处理,把事故分为机动车之间的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那么机动车......


·一、醉驾操作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醉驾操作驾驶证会被吊销吗?醉驾操作驾驶证是会被吊销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刑事自诉是我国法院诉讼的一种,刑事自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