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怎么办?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在5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我国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土地中:住宅用地使用权最长为70年,工业及科教文卫等最长期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最长期限为40年,划拨用地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设置使用期限的限制,那么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因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离的,是否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申请重新划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话,几乎是不用考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年限。因为一住宅用地的话,土地使用权会自动进行续约,而如果是属于商业或者是工业与以及其他相关事业的土地,那么则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需要向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续约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分居也就是感情不和的夫妻不在一起而是分开居住。有些人会认为夫妻只要分居到达了一定了时间就能自动离婚,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夫妻分居离婚也应满足一......


·纪律处分期间(“两规” 和“两指”)供述罪行是否构成自首?
      纪律处分,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两规”和“两指”,即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发现问题后,责令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如实交代自己......


·期房的价格比现房便宜,因此现在也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期房,但也
      期房的价格比现房便宜,因此现在也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期房,但也要注意期房的风险也是会比现房的风险大的,很容易出现烂尾或者开发商卷钱跑路的情况。......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
      2023年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一、新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开发商常常以提前入住为由吸引购房者前来购房,然而到了交房的阶段又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


·未成年人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成年人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现在就讲究形象定位,作为企业被第一眼注意到的名字是很重要的,关于企业名称申请要求和流程,贴心的本站我们已经为......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
      分公司有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权利?是可以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


·开公司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
      开公司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的类型有哪些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