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 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除外。对于逃税罪的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公民在发现其它人员存在逃税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举报处理的,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文件,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判罚处理,涉及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可以提交审查并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GDP位居美国之后排第二位,我国经济在这几年有质的发展,为了让经济健康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劳动法的完善,确保劳动者能拥有属......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


·取保候审期间能工作吗
      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023监护人证明在哪儿开?
      监护人证明在哪儿开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事实上,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高温作......


·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


·犯罪分子劝人自首算立功吗?
      犯罪分子劝人自首算立功吗?劝人自首,应当认定为立功。首先,规劝他人投案的结果是让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主动投案,这不仅大大节约了司法的诉讼资源,......


·可以随便约定试用期吗?
      虽然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员工约定试用期,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多数单位都是作出了试用期约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可以......


·志愿者服务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志愿者服务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一般来讲,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虽然不会与相关组织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前提,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


·贵州省罚没款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贵州省罚没款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贵州省罚没款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经2015年1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4......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普通公民是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