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一些详细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当事人需提供符合鉴定条件的相关材料,若因材料不真实或拒缴鉴定费用,鉴定机构可以中止鉴定。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之前,建议您最好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浪费时间。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转账记录可以起诉高利贷吗
      可以起诉的,但是除了转账记录还需要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借贷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根据《中国人民......


·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例外,这主要是出于对女方利益的保护。而今天,我们要说的也就是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


·1、交通事故扣车调查取证期限
      1、交通事故扣车调查取证期限交通事故扣车扣证期限为2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


·企业的LOGO版权如何申请
      企业的LOGO版权如何申请一、企业的LOGO版权如何申请1、原创设计一经完成,设计者即拥有该设计的版权,版权登记需到当地(地级市一级)版权局提交申请......


·国家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吗?
      国家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吗?一、国家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吗?残疾赔偿金属于国家补偿范围。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是什么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是什么招标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市场行为,其发起主题包括公司、企事业单位等所有的市场主体,招......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烫伤伤残鉴定应该什么时间做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建筑工人工作的环境十分恶劣,而且建筑工人面临的人体伤害的风险也相对比较大,有时候还有可能会发生烫伤。劳动人员如果爱发生了......


·为了解除外地就职人员的住房,以及其小还上学的问题,今年在一些
      为了解除外地就职人员的住房,以及其小还上学的问题,今年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试行租售同权政策,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府,自然也是试点之一。......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证明力标准?
      什么是实物证据的证明力标准?一、实物证据的客观性实物证据自身客观性较强,不能自动对案件事实作出证明,从而不容易为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所直接了解......


·夏季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我国大部分地区到了夏天,高温天数增多,这对于室外劳动者是一种考验。按照国家规定,企业要为处于高温环境中作业的职工发放高温费,也就是高温补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