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什么?

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什么?
  
  一、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二)抢劫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三)诈骗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四)敲诈勒索案
  
  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五)侵占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立为刑事案件。
  
  (六)抢夺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
  
  (八)伪造、贩运货币案
  
  伪造货币总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贩运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币量在100张以上的。
  
  (九)非法买卖外汇案
  
  1、非法买卖外汇二十万美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十)骗购外汇案
  
  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十一)扰乱社会秩序案
  
  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闹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
  
  (十二)强迫妇女卖淫案
  
  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
  
  (十三)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以牟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
  
  (十四)利用迷信骗财害人案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二百元以上的,或猥亵妇女致人伤残的。
  
  (十五)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象带等音像制品;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播犯罪方法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十六)赌博案
  
  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或一次财博赌资在一千元以上的。
  
  上述各项中所说的“以上”,都连本数在内。
  
  (十七)伪造货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
  
  1、伪造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额债券犯罪案件;
  
  2、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三百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的;
  
  3、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4、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三百元或十张以上的。
  
  5、故意使用、贩卖、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五百元以上的;
  
  6、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家货币或有价证券和票据的;
  
  7、走私伪造的国家货币的;
  
  8、窝藏或出具伪证,包庇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犯罪分子的;包庇贩运或大量投放假币犯罪分子的。
  
  (十八)毒品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 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二百五十株(相当于生鸦片一两)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
  
  以上就是不同的犯罪事实立案侦查的标准,具体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造成的后果来决定是否需要立案修理,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是可以进行立案处理的,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则可以按照行政法规来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丈夫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就包括了一方外遇。在实践中,由于一方有外遇而向另一半提出离婚的情形并不少见。有些丈夫有了外遇,会向妻子提......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
      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各种市政道路的修建,打破了原本平衡的生态环境,我国目前的地表水稀少,故而不少企业单位兴修水利工程。虽然很多地......


·不安抗辩权的要件包括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要件包括哪些?尽管有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会约定一个违约条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合同违约的情况也非常普遍。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自身利益,这......


·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


·侵犯肖像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


·社保是啥自己如何缴纳?
      社保是啥自己如何缴纳?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


·单位与员工该怎么约定试用期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者应当了解应该怎么约定给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单位能否随时解约,才能从中知道用人......


·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一、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共......


·2023年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都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您应该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会定期更新的,并且关于国家赔偿的这些方面的知识,也会有一定的更新,那么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都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肇事逃逸后尚不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后尚不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什么?一、交通肇事逃逸后尚不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什么?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