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嫁到婆家财产怎么分配?

嫁到婆家财产怎么分配?可以按照老人的财产分割协议中的条款或者遗嘱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分配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分配;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继承法》分配。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二、遗嘱分配的情况: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对于嫁到婆家后,是不影响继承的情况的,我国法律上对继承的顺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只要符合继承的条件,且财产分配协议或者遗嘱没有违法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分配或者继承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故发生后
      事故发生后,最快的放车就是双方达成协议,并在交警那里签订协议,然后交警出具简易责任认定书,当场就可以放车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交警要在10......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
      工人干活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的,属于因工受伤,单位应该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单位,在给工人少量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工人......


·试用期没有过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没有过被辞退需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


·辞退员工离职日期怎么界定?
      辞退员工离职日期怎么界定?员工被解雇离职日期应该是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离职的时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什么时候离职,就应该什么时候离职。......


·汽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汽车追尾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


·法律规定多久能不予批捕?
      一、法律规定多久能不予批捕?七日之内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单单是领取离婚证书这么简单。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商议等问题。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双方的......


·民法好意施惠无须担责?
      民法好意施惠无须担责?民法好意施惠无须担责,因为本来好意施惠这种行为的话,就是没有任何的责任而对他人进行一定的有利于他人的行为,所以在这种情况......


·一方起诉支付抚养费吗?
      在我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抚养费应该是有双方父母共同支付的,不管孩子最后判给了哪一方,孩子的抚养费双方理应......


·刑事自诉能申请再审吗
      可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


·根据侵权责任法劳务分包人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劳务分包人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会随着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民法典》(201.01.01生效)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