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吗?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女方也需要出抚养费,抚养孩子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支付抚养费不是男方一个人的事情。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没有哪条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出抚养费是男方的事,孩子是双方共有的,除非孩子归女方抚养,不然的话,女方不能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就有理由不抚养孩子了。在法律原则底线上,男女双方都是一样的,社会尊重弱势群体,不代表弱势群体就可以有特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样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不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医疗操作规程,容易对患者造成人上伤害,发生医疗事故......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
      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一、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怎么办?没欠条欠钱不还手机关机了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集资诈骗涉案资金由哪个部门负责追缴?
      我们知道,在我国诈骗可以分为个人诈骗和集资诈骗,我们知道,集资诈骗的情节是比较严重的,根据集资诈骗的金额来量刑,严重的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债务重组有哪几种方式?
      债务重组有哪几种方式?一、债务重组有哪几种方式?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有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贩卖走私毒品多少克判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需要明确毒品的种类与数量,才能判断可能判处何种刑罚。不同种类的毒......


·男女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中认可的婚姻关系,要求双方必须都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另外还要办理登记,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那其中法律中规定男......


·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但也有多方事故的情况。主体的
      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但也有多方事故的情况。主体的数量不同,实际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那一般要怎么划分交通事故双方责任......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在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以证据证明效力可分为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实物证......


·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


·一、交通事故自己能做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自己能做伤残鉴定吗?不能自己鉴定,应当由司法机关鉴定处理,伤残鉴定是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