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5、受诉法院。根据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受诉法院。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7、附件。须说明本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二、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有哪些?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因为我们并不清楚夫妻两个人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只能简单的介绍一下民事纠纷,案件当中民事诉讼状的基本构成。但是,关于房子的贷款的话,当然是,这套房子判给了谁,谁就应该承担以后房子所有的贷款,所以分割完房产后贷款就很好处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上的人为了养家活口,除了个别特殊情况,无一例外,都是要出来工作的。而我们在工作所占的时间可谓是我们一天中的大多数,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难......


·员工主动离职不交接工作如何应对
      员工主动离职不交接工作如何应对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在一些人的眼里,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那么此时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其实这样的说法太绝对了。就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来......


·有哪三类人限制减刑2023
      一、有哪三类人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


·公司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公司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公司商标被人抢注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


·加班工资、待岗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待岗工资怎么算?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


·一、去做了工伤鉴定多久才能出结果?
      一、去做了工伤鉴定多久才能出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


·专柜店长交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伴随着制度的不断健全,用人单位都会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不管职位的高低,五险一金都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那么,专柜店长交的五......


·交通事故案件工伤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案件工伤保险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案件工伤保险的规定是直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做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还有就是一些医疗费用支出等......


·一、驾驶员醉驾160是否要被判刑?
      一、驾驶员醉驾160是否要被判刑?驾驶员醉驾160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交通事故里面的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在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确定各自对事故的赔偿比例。不过对于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