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是否可以?

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是否可以?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是可以的,离婚后没有必要进行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需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因此,离婚财产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协议,公证是对离婚财产协议的一种保障。二、离婚财产公证的步骤是怎样的?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三、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1、夫妻之间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在当代社会离婚财产问题,他们是必须夫妻双方都能够协商好的,这样的话才不至于离婚的时候出现一些节外生枝的一些事项,当然在离婚财产协议当中约定清楚之后,也可以再次的进行公证来加强巩固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情况下法院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条件
      《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


·邻居持刀伤人骨折后和解赔偿标准是什么?
      邻居持刀伤人骨折后和解赔偿标准是什么?一、邻居持刀伤人骨折后和解赔偿标准是什么?应当首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处理,并......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一、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最新司法解释条文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


·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什么部门?
      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什么部门?一、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什么部门?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属于律师事务所部门,律师协会和司法局也需要对此进行管理。按......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是指什么?建筑工程完工之后,都需要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之后建筑才算整体完工,达到可以使用的状态。如果竣工验收备......


·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其内容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其内容有哪些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土地,自古以来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古时候我们常说开疆拓土,统治者们对于土地疆域的幅度是非常在意的。有了广......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


·诈骗罪未退赃退赔能缓刑吗
      诈骗罪未退赃退赔能否缓刑要看诈骗的数额多少以及刑期的多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