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员工迟到辞退要赔偿吗?

对于员工迟到辞退要赔偿吗?因为迟到被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全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显然,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因此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二、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3、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4、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降薪续签,劳动者不接受并提出离职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工资、购买保险等,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6、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所以是税前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发放时间一般是办离职手续时。不应当扣税。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那么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员工劳动合同没解除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按实发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是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迟到的情况下,是会构成违反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涉及到相关的惩罚性处罚措施,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裁决处理,拒不执行的,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孩子8岁离婚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


·一、社区矫正监护人是谁来担任?
      一、社区矫正监护人是谁来担任?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商场发错货物,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商场对卖错的东西商家有权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的短期合同只能签......


·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
      一,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法院都会通知办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有关单位可以查到,自己个人是......


·身份证到期本人不回去可以办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


·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吗?
      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吗?一、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吗?二代身份证到期办理需要带户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


·未婚生育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在未婚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及时办理了结婚证的,这时孩子生下来也还算是婚生子女,否则也就只能属于非婚生子女了。但其实,我国对非婚生子女与......


·开庭时间到了原告没到庭怎么办?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那么开庭时间到了原告没到庭怎么办?一、......


·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证国有资产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制定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