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9、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10、其他情形。单位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规定向员工制服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条解除合同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金。二、单位提出解除,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只有一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2、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旧不能胜任的。以上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不能提前通知,也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得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多表现为单位将员工辞退。这时就要注意了,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的,那么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而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即使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也不能要求员工马上走人,有些时候需要单位提前30天通知,若不提前通知或者要求员工马上走人,那么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商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每个企业单位在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时都会选择的一种办法,不同的企业由于体制、内部结构不同,故而会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电商行业是最近几年随着......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各省市标准不一,如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


·未入职前的协议能否构成劳动合同?
      相信经历过职场的人都知道,有的公司会与面试通过的求职者在其正式入职前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双方的一些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条款,有的公司在员工正式就职......


·建造师挂靠违法了吗
      建造师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具体规定是,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


·非吸业务员上千万缓刑可能吗
      一、非吸业务员上千万缓刑可能吗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量刑一般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从犯可以争取缓刑,但需要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


·企业工资福利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求职的时候不仅注重企业的发展前景,更会关注企业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经综合考虑后才会得出慎重的选择。那么目前大多数......


·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公民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避险行为,但是如果在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了不应该有的危害,就是紧急避险过当吗......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一、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提供瑕疵证据导致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需要进行证据补充时,有效发挥补......


·刑法有关绑架罪的条款规定有哪些
      刑法有关绑架罪的条款规定有哪些一、刑法有关绑架罪的条款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


·如果肇事逃逸有怀疑车辆怎么办?
      如果肇事逃逸有怀疑车辆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交警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勘察,认定事故责任,并且布控查找肇事车辆。发现肇事车辆应当扣押,并......


·飙车被逮到后怎么处罚?违章处罚应该是怎么处罚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