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有关遗嘱继承人范围的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二、遗嘱继承人如何确定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这里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在遗嘱继承中,遗嘱里面必须要为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有一定的继承份额,否则的话这部分遗嘱内容就会被认定无效。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已经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也会导致订立的遗嘱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在一段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所有的协议都应以书面的形式来订立更为稳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问......


·醉驾花多少钱可以搞定
      醉驾花多少钱可以搞定醉酒驾驶已经构成犯罪,驾驶证保住保不住有什么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一、出租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出租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化话题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人们的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快速的得知政府最新的政策,能够......


·离婚了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了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


·欠钱不还开庭不去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开庭不去怎么办?
      欠钱不还开庭不去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开庭不去怎么办?1、被告不在法庭上,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如......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怎起诉离婚?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离婚的时候需要将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以及确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关于这些问题都处理不好的话,很可能会进行诉讼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有什么方法?
      对于犯罪嫌疑人确认犯了某种最之后,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处罚,那么犯罪处罚是根据什么来进行制定犯罪处罚标准的?关于判刑,判刑的期限是怎样规......


·视情况而定。情节较轻的
      视情况而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严重的,不影响定罪,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醉驾的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驾引起严重交通责任事故的,涉嫌危......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不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


·哺乳假从那天算起2023
      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