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企服务期违约金可以约定吗?

国企服务期违约金可以约定吗?可以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服务期培训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有的反映,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才能约定服务期,许多接受培训的劳动者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这样规定,表面上看是保护了劳动者的培训利益,实际上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培训上产生顾虑,不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一般情况下,越是不可或缺的人才,单位越不可能使其脱产培训很长时间,而只能采用非脱产的方式。总之,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一般是针对于没有履行合同所承担下来的费用,而对于这种违约金可以按不同的合同性来进行制定金额,对于在服务期间的违约金,一般都是有金额限制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结婚多少年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


·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书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书应该交给哪个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书应该交给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


·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一、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


·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案,报案时要做的事有:带上自己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一、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


·提起撤销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提起撤销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


·玩忽职守是否可附带民事诉讼
      玩忽职守是否可附带民事诉讼一、玩忽职守是否可附带民事诉讼?玩忽职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1)刑事诉讼已成立;(......


·河南省高温补贴标准:
      河南省高温补贴标准:根据河南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