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残疾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明确的是,国家设立法律援助的目的在于对不能获得法律服务的公民提供法律保障,可以相关情况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可以随意的申请法律援助,具体情况下残疾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咨询是否具备法律援助的条件后合法的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可以吗?
      一、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可以吗?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


·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
      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最低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
      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来说,大部分同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同,因此会产生一个小问题: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如何正确恰当解决这个问题让许多人没有......


·开一个废品收购公司流程
      目前在我国废品回收行业办理证照还没有统一的法规,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方法不同,需要到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去公安局去办......


·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
      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有哪些一、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有哪些担保人法律责任的免除在有效的担保合同纠纷中,保证人人并不必......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一、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不会,人民警察犯罪,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


·经济补偿多包括加班工资吗?
      经济补偿金包括加班费吗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否应当将加班工资计算在经济补偿金基数内。对此,《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不一定,具体看犯罪实施手段而定,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的对称。犯罪类型之一。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


·业主大会主要履行哪些职责
      业主大会主要履行哪些职责一、业主大会主要履行哪些职责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


·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有效吗?有效的,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


·什么时候放弃继承权有效
      什么时候放弃继承权有效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