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通过收集一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书面材料,如通知,律师函,对方作出同意给付、分期给付的承诺,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后三方尽量有其他辅助证据)。二、 如证据仍有不足,可结合诉讼中止情形:(一)不可抗力。(二)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等,保证未过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一)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三)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在当代社会对诉讼时效中断的话,并不是当事人仅凭一张嘴说一下就可以了,还是需要有一些实际的证据能够反映的,这些证据的收集就必须要依靠当事人自己的力量所进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国新婚姻法全文前三章有哪些内容?
      我国新婚姻法全文前三章有哪些内容?我国为了很好的规范婚姻事项以及制定好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有的新婚夫妻在结婚......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


·上市公司融资要啥条件?
      一、上市公司融资要啥条件?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一、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单位分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财产供,购买房改房的款项如果是职工个人财产,房子应属于个人财产......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拘禁是公安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采取的措施,他人是不能行使拘禁行为的,如果符合刑法规定条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归属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归属一、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


·死者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吗
      死者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吗死者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生物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司法鉴定为打击犯罪,帮助公安人员揭露犯罪罪行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的,并且随着现在我国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在人们心......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形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但总的来说,事实......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


·犯人判刑取罚金在哪里交
      犯人判刑取罚金在哪里交一、犯人判刑取罚金在哪里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