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个诉讼案件两个标的是否可以?

一个诉讼案件两个标的是否可以?一个案件有两个诉讼标的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二、起诉的条件、形式和起诉书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诉讼类型的案件,它每一个都是有一个标的额度的,而标的额度的话,根据法律的划分种类的话,可能会存在这一切的差异,当然这样的不同种类的诉讼标的可以进行一个合并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方起诉离婚要怎样应诉?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提出离婚的常常是男人,男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各式各样,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法官都会作出离婚判决,此时需要符合规定才行。而在男人提出离......


·笔迹鉴定是对方承担吗?
      ?一、笔迹鉴定是对方承担吗?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


·如今
      如今,房子已经成为家庭必须解决的问题,很多人为了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甘愿当一辈子的房奴,因此,在购置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完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只要租赁的是没有抵押的不动产都是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229条亦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虽然进行立案的时候不需要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作为原告的一方要是不提供证据的话,就会导致最终的判决......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办理......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多久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结束之后,就要按照程序,将案件报给同级的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检察院就会依法对案件作出审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