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怎样办理
夫妻要想进行异地离婚的,也不是说不可以。只不过就我国的离婚方式来看,异地离婚的只允许进行诉讼离婚。那具体来说,夫妻异地离婚怎样办理呢?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离婚怎样办理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二、异地起诉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要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则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允许在异地离婚。至于异地离婚怎样办理,上文做出了讲解。此时起诉的一方要选择好法院,否则的话对自己的起诉可能就不会受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异地离婚怎样办理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二、异地起诉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要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则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允许在异地离婚。至于异地离婚怎样办理,上文做出了讲解。此时起诉的一方要选择好法院,否则的话对自己的起诉可能就不会受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向员工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不算。公司的借款属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
·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
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一、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