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荣誉权的行为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该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如属过失损毁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则应以一般的侵害财产行为论处。二、如何维护荣誉权(1)公民首先应明确荣誉权的权利内容:①公民有获得得和保持荣誉的权利,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生而有之,只有当公民具备一定的优胜条件才能获得此殊荣,一旦获得即表明该公民具有了一种美好的名誉和良好的声望,对该荣誉公民有维护和保持的权利;②对于侵害荣誉权的行为公民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公民应注意掌握侵犯荣誉权的表现和认定责任的依据: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①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一般而言,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其他公民和法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取消公民的荣誉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取消公民的荣誉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场合才允许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②非法抵毁公民的荣誉权,对公民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侵权人无根据的诬陷是用弄虚作假、谎报成绩骗取的荣誉称号,这种诽谤和诋毁行为不仅是对荣誉称号的损害,也是对公民名誉的损伤。(3)侵犯公民的荣誉权:公民可以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置之不理,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物质赔偿。荣誉权是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一般是来自于社会比较好的评价,这点与名誉权不同,因为名誉有好有坏。对于非法侵害他人荣誉的行为,侵权人都是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若是名誉权受到侵害,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马上停止侵害行为,同时恢复自己的名誉,消除因为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的影响,然后向自己赔礼道歉,当然同时还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院从受理到开庭一般多长时间
      法院从受理到开庭一般多长时间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2023年南康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什么?
      南康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什么?一、南康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什么?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


·一、诉讼离婚中财产保全多长时间?
      一、诉讼离婚中财产保全多长时间?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


·哪些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哪些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一、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


·故意杀人罪用请律师吗
      故意杀人罪用请律师吗?请律师是有必要的,因为请律师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


·商标续展办理周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续展办理周期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


·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存在共同犯罪,既然有共同犯罪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其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不同身份的罪犯,此时法律......


·海事_海商案件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海事_海商案件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对于海事海商案件,大多数人不太关注这方面的人都不会对这方面有所了解的。但是,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是非常必要......


·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经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基本的案情;犯罪嫌疑人若有任何生活上的需要,律师可以代为转达给家属......


·代驾出车祸怎么赔具体分析与标准
      代驾出车祸怎么赔具体分析与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小车数量的增长速度大大加快,在加快的同时伴随而来的则是大量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有大大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