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肇事者没有误工费,交通事故63岁误工费,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老人确实有收入,而因误工减少了收入,可以主张误工费,应该会得到支持。
  
  没有单位的,而且确认参加劳动有一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地方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几倍,有这方面的规定可以参照一下。但是这个岁数理论上已经退休了,估计应该按照地方平均退休费执行吧。具体情况你还得看当地的规定,不管是误工费还是生活费,你都可以主张赔偿的,包括住院期间家属的陪床费、住院期间的营养费等等。你可以罗列几项费用,不管是交通队给你们协调,还是法院诉讼,肯定都会往下砍的。所以你适当的多要点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出格。
  
  二、误工费概述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时间计算编辑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包含项目编辑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交通事故,它有双方的一个责任的主体,可能说对方只负一顶点的责任,但是对于肇事者来说,承担大部分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因此也就需要进行一个误工费用赔偿,但自己并不享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先考虑购买期房,毕竟期房便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购买期房所带来的巨大风......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有效,因为本身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对于遗嘱的这样一种效率方面的规定就没有强调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够......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费用承担方是谁?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费用承担方是谁?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的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


·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进行赔偿:
      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进行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


·社保中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吗
      社保中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吗?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属于强制性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的项目之一......


·补发工资如何扣税
      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纳税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专利发明的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一、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