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

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
  
  一、什么情况下的房产是不能转让的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二、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②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房地产可以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但是在转让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是必须要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进行转让。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或者权利存在瑕疵的房地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得进行转让。格外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房地产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时候?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辞职,也就是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单位提出来的解聘来说,辞职具有一定的“弱势”,而其中最大的表现便是无法获取单位......


·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是什么?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具体如下:1、帮助犯的未遂帮助犯自身......


·一、婚照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婚照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文物属于遗产范围之内的吗
      文物属于遗产范围之内的吗不是遗憾范围之内的。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在公民死后,可以成为公民的遗产。但是,对于遗产中涉及国家......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次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次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跟第一次进行起诉是一样的。我国法律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实践中,......


·企业能使用无偿使用租赁合同吗?
      企业能使用无偿使用租赁合同吗?一、企业能使用无偿使用租赁合同吗?可以使用的;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监护权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自然证明由村委会开具没......


·万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重庆万州市民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双方对一些关键证据材料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委托法院申请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对证据的效力做出判断,有助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任何建筑工程当中的电气装置安装都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操作项目的,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当中以及安装完成了以后,如果发生了人为操作失误或者质量不合格......


·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委托他人听证可以吗?
      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委托他人听证可以吗?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