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资料是哪些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资料是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哪个法院管辖?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话,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是需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是需要向该法院提出申请的。而申请执行也受期限限制,民诉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中有任一方为公民的话,则期限为一年。但要是双方都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话,则期限只有6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明知道对方属于犯罪分子的情况下,还为其提供隐藏场所的行为就是包庇,而在我国包庇行为是会构成犯罪的,即包庇罪。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包......


·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


·劳动期限届满经济补偿金有吗?
      劳动期限届满经济补偿金有吗?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则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频率也比较高,既然纠纷发生了就该想办法解决,那到底该怎样处理房产方面的纠纷呢?如果......


·立案监督的方法有哪些?
      立案监督的方法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促进我国公安机关规范的执法以及公正的执法,检察机关拥有监督管理的一项职能,从而有利于维护人民......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什么不同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罚有什么不同我国是严厉禁止酒驾的,一旦喝酒之后就不允许开车,否则视情节轻重对车主进行罚款,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喝酒......


·净身出户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净身出户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


·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的到底是哪一个
      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的到底是哪一个一、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的到底是哪一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新刑诉法释放法律依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哲学上曾经有一句古话,“人不能跨进同一次的河流”,也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我们包罗万象的法律也是一样,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


·工作期间打开水被烫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打开水被烫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打开水被烫伤有可能算作工伤,如果说劳动者的工作的任务就是打开水,因此而被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认定成为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