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给子女可以吗?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给子女可以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的,只是孩子未成年时可能要由孩子监护人代为保管。只要财产是夫妻两人共有合法财产,夫妻俩就有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可以约定以后把财产都给孩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起书写这份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然后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一起到本地公证处。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使物权变动通过登记产生社会公示公信力,保护社会交易安全。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因此其反悔主张不能被支持。二、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离婚协议中把房子给孩子还能要回来吗?要是签订了离婚协议又反悔,当事人可以找律师来处理看看反悔到底该怎么样做,是否要承担责任等。离婚协议中把房子给孩子之后又反悔遇到了对方阻拦的情况。在当代社会对于离婚的人员来说的话,他通常情况下需要有一个协议书方面的书写,一般情况是关于夫妻之间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但是如果说愿意将这个财产给子女的话,也是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传销是不是非法集资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非法集资的情况,也会遇到传销的组织人员,无论是哪一个都会给民众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法治社会中法律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也......


·停运损失费/误工费怎么算停运损失费
      停运损失费/误工费怎么算停运损失费,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间停运期时间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


·一、新婚姻法全文解释关于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一、新婚姻法全文解释关于财产分割有何规定?新婚姻法全文解释关于财产分割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将共同财......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多大年龄?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多大年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多大年龄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


·房屋买卖包括了一手房与二手房买卖。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在
      房屋买卖包括了一手房与二手房买卖。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在进行买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以避免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进而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员是什么?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员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员是可以参与仲裁活动的职员。从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角度看,仲裁员与法官很相近。......


·小区公共收益归属那些人
      小区公共收益归属那些人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


·生活中,有的话可说有的话不可说,没有证据凭空捏造的话是万不可
      生活中,有的话可说有的话不可说,没有证据凭空捏造的话是万不可说,如果您了解相关的法律知道,就可知道,凭空捏造损害别人名誉甚至造成更为严重后果......


·申请强制执行多久可以逮捕对方?
      除非对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否则不存在逮捕的问题。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应当自动履行;二、对方不自动履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三、对于......


·社保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怎样确定?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我们知道现在我国的社保制度越来越趋于完善,有一些劳动人员其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