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

国务院令交通伤残怎么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比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受害人在计算致残项目前应先进行伤残认定。并且应特别注意抓紧时间进行伤残鉴定,以免有些伤情复合速度快而导致伤残认定级别降低,影响受害人的赔偿权利。尽管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我国依然是世界上交通事故发生率及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在实践中,较大部分的赔偿纠纷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直接介入调解结案或者进行了前期的调处。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个别赔偿纠纷由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但是,在实践中交警部门调处工作却存在法律依据欠缺、当事人利益诉求复杂等诸多问题。由此,我们建议在公安交警部门调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确立人权理念,实现交通事故赔偿之公平正义。并以此作为指导思想,加强公安机关调处民间纠纷的管理创新和调解机制创新。首先交通事故造成的原因肯定是肇事者的相关过失才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针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肇事者需要承担起全部赔偿。如果肇事者拒绝对受伤者进行相关赔偿,受伤者或者受伤者的家属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在深圳醉驾并出了车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在深圳醉驾并出了车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具体要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要告知的;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


·两个人打架没造成伤害的拘留多久?
      一、两个人打架没造成伤害的拘留多久?两个人打架没造成伤害的拘留一周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根据一些约定的特定事项所签订的协议,一旦签订后就具备了法律协议,当事人双方就有权利和义务去履行所约......


·拿刀吓唬人拘留多久
      拿刀吓唬人拘留多久拿刀吓唬人一般情况下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但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情况下就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构成了刑事犯......


·二手房满二年交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
      二手房满二年交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增值税一般纳税......


·劳动法辞退条件具体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条件具体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条件具体是什么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


·使用岗位及期限。
      使用岗位及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很多人就有疑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应该什么......


·撤销权消灭的有哪些情形?
      撤销权消灭的有哪些情形?一、撤销权消灭的有哪些情形我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