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相比于男职工,女职工在身理结构上不同,也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劳动方面,国家给予了女职工一定的权益保障,其中就包括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特殊的劳动。那究竟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的劳动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易导致流产或者胎儿发育畸形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三、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的劳动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对于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除了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外,同时处于不同阶段的女职工,法律方面可能还有特殊的规定。若所在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安排女职工从事上述劳动的话,则就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作为女职工,也要知道自己的哪些权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抚养费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离婚抚养费从什么时候算起?1、离婚抚养费从登记离婚时算起,或者是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时算起。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三十七条:“依法负......


·故意伤害矫正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矫正条件有哪些?1、被判处管制;2、宣告缓刑;3、裁定假释;4、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


·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征收决......


·上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变更信息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并且依照当地工商局的操作要求进行变更操作,这是指一般股份公司,对于上市后......


·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分为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监护人,此时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且这个权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那么......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中国,对于普通老百姓们来说,土地使用,它是有年限规定的。当然,就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普通老百姓......


·协助组织卖淫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是一种非实体刑,故而其处罚是不严重的,也正是由于其处罚较轻,并非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被判处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根据犯罪行为......


·贪污罪退赃和罚金哪个重要?
      贪污罪退赃和罚金哪个重要?一、退赃和罚金哪个更重要?1、当被告人面临既要求退赃、要被判处罚金,而被告人财产不足以执行时,优先执行退赃,这时......


·破产清算的性质是什么,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性质是什么,程序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的性质破产清算适用于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带有法律的强制性。破产清算组必须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


·在我国物业高空坠物检查什么
      我国的法律当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需要对高空坠物承担法律责任,但同时也要求物业公司在发生高空坠物有人受伤的这种情形之下,需要积极配合公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