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年终奖和奖金辞退员工补偿可以替代吗?

年终奖和奖金辞退员工补偿可以替代吗?不可以,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只要员工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公司就应当发放年终奖。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不能用年终奖抵扣。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有劳动争议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现行法规相违背。年终奖一般是单位对在职职工干一年工作的奖励,由企业自主掌握。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依据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职工如果未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存在领取经济补偿金这一说法。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 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年终奖一般都是公司自治的,并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但是经济补偿金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所以二者是不可以代替的。经济补偿金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将员工辞退,存在过错,应当给予受损害员工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人是按揭房可以抵债吗
      可以。债务人只有一套按揭房,可以被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是可以执行房产的,保障债权人利益......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如何交税?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的交税计算规则(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1、提供建筑、不动产租......


·专利权与著作权有什么相似之处
      专利权与著作权有什么相似之处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有什么?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有什么?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遗失物取得之后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一、遗失物取得之后返还的规定有哪些?1、一般规定中国立法可规定,遗失物拾得人归还遗失物后,最高可获得遗失物价值的一定比例的酬金;并规定悬......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离婚后一般男女双方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如果双方在婚姻......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之间离婚解除的本身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解除的,也就是说在离婚之后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一方获......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一、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首先应该确认顾客自己在超市摔伤是否是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界定超市是......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有些时候,一些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案件的最后,法院敲定最后的的判决之后,双方的当事人会有一方不服,对法院的判决心怀怨气,然后拒绝执行,这种......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什么?
      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要求的诉讼证明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应当达到的程度,应当符合与定案证据有关联,与定案的证据有采纳性,犯罪构成的事实均有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