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法》中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专利权人。也就是说,如果之前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有签订相关合同,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按照合同相关规定确定,如果事先没有对专利权事先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即属于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二、委托发明委托发明,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而进行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发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属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申请经批准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或发明单位所有或持有,委托人可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使用该项发明成果。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三、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就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简称为发明专利。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1、新颖性。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专利权的授予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首先该项专利实现并不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与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较而言,有突出的特点和明显的进步,还应当具有实用性,以及新颖性。所以并非所有的申请都可以获得专利。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强制执行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强制执行日作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


·一、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动产是否适用?
      一、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动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动产是不适用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


·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情况?
      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情况?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


·财产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您都知道,如果是他人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一些财产方面或者人身方面损害的话,那么自己是有权利向他人要求相关的损害赔偿的当然这种财产方面损害赔偿方式......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农村耕地确权了不能盖房子。首先,咱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


·公司法人岗位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人岗位职责是什么?公司法人岗位职责,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负责企业经营决策,按照企业章程规定行驶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各项民事活......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很多时候是被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适应一定的工作条件并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很大,很多人没有机会去选择和争......


·公司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公司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标志着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时应该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来自网上的样本,这就需要员......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区别是什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法律效力不同。注册资本也可以称之为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


·抚恤金比照遗产分配原则可以吗?
      抚恤金比照遗产分配原则可以吗?抚恤金比照遗产分配原则是可以的;我国各级法院一般都是认为抚恤金按照遗产分配原则由第一继承人按照平均分配继承抚恤......


·债权人应当如何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应当如何行使撤销权?一、撤销权的行使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