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因此,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如果已经闹到法院来进行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说明其中一方的意志是比较坚决的,但是是否会被判决的话,主要的依据并不是其中的一个意思表示,而是说双方的感情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与否,还有就是一些其他的琐碎事情需要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独立或包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现有认罪认罚规定的关系现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认罪认罚案件的......


·婚后财产公证的效力包括哪些,其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为了证明婚后财产的情况,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并且可以保证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当然,公证是有一定的......


·死刑是枪决吗,有哪些执行方式
      死刑是枪决吗,有哪些执行方式死刑是枪决吗?很多人通过电视电影了解到,执行死刑多数时候通过的是枪决的方式,因此就认为执行死刑只有枪决的方式,......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1)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
      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名义股东不承担抽逃出资责任,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当股东存在着抽逃出资的这种状况,如果说公司当中的实际......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公司变更地址流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公司变更地址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地址不需要所有股东到......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车,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国的交通安全法,不然的话,不仅会给他人的出行造成威胁,最重要的是对自己......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吗?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吗?离婚时分割财产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应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


·注册资本变有什么好处?
      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变有什么好处?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变有的好处包括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除此之外的话也可以增加票面价值,让合作者看到公司的优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