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什么?
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法定履行地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概括地说是:有约定依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定,即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新民诉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做了较大的改动,放弃了之前法定的一些容易产生纠纷的法定履行地的规定,诸如加工承揽合同等,与合同法对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式做到了一致,也规定了几种特殊合同的法定履行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合同履行地的确认的相关知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上人员险分为哪些种类?
一、车上人员险分为哪些种类?分为车上人员意外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区别在于事故范围、赔付不同。车上责任险事故范围: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
·疫情期间买到假口罩该如何办
发现质量不佳的口罩或者是假口罩的均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销售的口罩不属于医用卫生材料,质量不合格仍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
借条不写还款期限有效吗?借条不写还款期限不一定有效,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效力。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
·当事人如何推翻遗嘱公证?
当事人如何推翻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一、出借钱款时需要注意什么(一)是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
·9级工伤假可以请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家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现在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了,基本都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他人受伤或者......
·借条起诉要借款人身份证吗?
借条起诉要借款人身份证吗?一、借条起诉要借款人身份证吗?借条起诉要借款人身份证,起诉之前需要准备被告的身份证件,这样才能够证明被告主体适格......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随着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市场有风险,如果所投资或者合作的公司经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未退怎么办?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未退怎么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