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共犯故意伤害最多判多长时间?

共犯故意伤害最多判多长时间?
  
  一、共犯故意伤害最多判多长时间?
  
  对于故意伤害罪共犯一般都如何量刑,要看所处的地位,主犯、从犯、胁从犯等处罚肯定是不相同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一)基本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有特殊规定的,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例如,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强奸罪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抢劫罪定罪量刑。
  
  (二)增加基准刑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三)减少基准刑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伤害他人,而对于此侵犯的人是属于共犯的话,那么同样也会承担相应的处罚,而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照所产生的实际罪行和受害者的实际伤情来进行判决,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最多判几年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最多判几年?行贿最最严厉的量刑是无期徒刑,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废标会在什么时候通知
      时间不定,招标部门在废标之后是要书面通知投标方的,会告诉废标单位因什么缘由废标,并公示废标原因。废标构成要素: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


·执行和解不等于执行终结
      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被申请执行人一时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生效......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
      合同仅有分公司盖章具备法律效力吗?不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由总公司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


·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哪些一、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哪些情形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


·职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算加班吗
      职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算加班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期间,在2月9号之前上班的算加班,根据《劳动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犯罪未遂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两种:1、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如杀人......


·2023宿迁大棚征地补偿是多少?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地方开始拆迁,当然拆迁是有国家的补偿的,但虽然有规定,但大部分的地形地貌不同,自然赔偿的标准也是不同的,2020宿迁大棚......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法院多久转移案件?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法院多久转移案件?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应当进行审查;或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


·一、请示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请示工伤保险待遇规定是怎么样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实质上就是我们日常中所说的工伤赔偿申请,不要以为名字中加了“保险”二字就不敢申请。工伤保......


·在各大电视、报纸、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醉酒驾驶、酒后驾驶的新闻
      在各大电视、报纸、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醉酒驾驶、酒后驾驶的新闻报道,有些喜爱喝酒的驾驶员往往对这两个概念较为模糊,只是直观上判断一个是喝酒后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