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转让合同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转让合同债权的条件有哪些(一)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二)合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转让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三)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不得进行合同转让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主要有: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相关的合同债权,不作为的合同债权,与第三人利益有关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不得转让。(四)合同债权转让协议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1)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2)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3)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转让合同债权,如果合同性质要求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此时就是不能被转让的。转让之后需要尽快的通知债务人,但此时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这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若没有通知债务人,那么对债务人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


·以自己的名字为他人贷款会怎么样
      以自己的名字为他人贷款会怎么样随着小型市场的经济膨胀,很多人会进行一些贷款,但难免会碰到一些不易推脱的贷款,有些关系比较亲密的人会请求以自己......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1、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和内容:(4)工程造价:全部工......


·2023年商标法代理抢注风险是什么
      商标法代理抢注风险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


·可以从工资流水认定劳动关系吗
      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老师就教我们出了社会去公司应聘后,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我们劳动者的自身利益,而当我们真正出了社会后才发现有的公司......


·现如今,外出租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对的多
      现如今,外出租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相对的多起来。对于当事人来讲,进行房屋租赁最好是不好发生纠纷,这样也能减少自己的麻烦,因......


·在我国现代死刑怎么执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死刑的执行方式和使用条件。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我国目前死刑执行方式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工程竣工验收......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一、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


·行为人抢劫未遂是抢劫罪吗
      未遂可以说是刑事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形态了,而因为认定构成未遂犯的,作出的处罚往往比较轻,自然这也成为了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选择的一个方向......


·失信人员可以当股东吗?
      失信人员可以当股东吗?一、失信人员可以当股东吗?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投资能力的可以当公司股东,但不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