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轮流抚养协议细节怎么写?

关于轮流抚养协议的细节(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抚养的约定;对轮流抚养交接的约定;对子女户口、入托、入学、医疗保险、民事代理问题的约定;对终止轮流抚养协议事由(如再婚、迁居)的约定;对临时处理有关事宜(如在轮流期间,一方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抚养或需要双方共同直接抚养等)弹性条款的约定,等等。(2)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轮流的周期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过短,经常变换子女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太长,对于增加子女与父母双方的感情不利,不符合轮流抚养的初衷。笔者认为,对轮流周期的确定,学龄前少儿,一般以一至两个月为宜;如果子女已入学,最好以半个学期或一个学期作为一个轮流周期,以便于子女的学习与生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各自直接抚养的时间,不一定强求一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定。(3)抚养费用的承担。轮流抚养子女并不意味着在一方直接抚养时,可以免除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保证子女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抚养期间,自行负担抚养费,或有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还可以约定在本该一方抚养,由于特殊情况的出现不能抚养而由对方代行抚养之时,依代为抚养时间长短,由一方补偿对方一定抚养费用,等等。(4)探视权的行使。在探视权利上,一方直接抚养时,应保证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这有利于加强父母与子女的感情联系,是保持双方轮流抚养的连续性,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应对探视子女的方式、地点、时间等加以约定。每次探视间隔可约定一周、半个月或一月。对于节假日、子女生日时的探视,以及带走子女与自己临时居住等事宜,也最好作出约定,以避免纠纷的发生。(5)联系方式的约定。双方离婚后保持一定的联系、沟通,是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过程。双方应及时沟通子女的身体、学习等情况,对共同帮助子女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学习环境很有益处。因此,有必要对双方联系方式、方法等问题作约定。轮流抚养时限应注意的问题。轮流抚养时限,包括轮流抚养的期限、终期、每次轮流的时间周期、轮流的周期不宜过短,也不宜太长。对于节假日、子女生日时的探视,以及带走子女与自己临时居住等事宜,也最好作出约定,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调整范围凡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经审批享受......


·解除监护权后还有赡养义务吗?
      解除监护权后还有赡养义务吗撤销监护权,不等于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监护权是因为老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之后法律意义上的人,而赡养义务那是法律规......


·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在工地施工前,为了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地施工的顺利进行,工人需要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


·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一、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未婚抚养协议书范本应该写一下具体的抚养费用的支付的方式,还有抚养费用的具体......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国有些公民挂名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甚至直到公司出事以后,公检法机关找到自己的情况下才清楚,担任公司的法人代......


·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如何规定?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原因,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由于距离的原因,选择在网络上进行交易签订贸易合同。为了防止合同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国际......


·一、夫妻一方出轨会净身出户吗?
      一、夫妻一方出轨会净身出户吗?事实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
      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在一些民事纠纷案件中,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有时候原告会撤销之前的起诉请求。如果之后原告又发现了新的线索,或者被告没有......


·医疗事故责任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刑事责任作为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处理事故的时候其实也是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刑事方面的责任,当......


·限购/限售政策
      限购/限售政策1、本市户籍本市家庭长沙户口包括长、浏、宁三县市。①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